省政府关于无锡市所辖各区(市)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
发布时间:2026-07-27 10:38 来源: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:[ 大 中 小 ]
| 信息索引号 | 04618780/2026-00951 | 生成日期 | 2026-07-06 | 公开日期 | 2026-07-27 |
| 发布机构 | 推荐网赌十大排行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| 文件下载 | — — | ||
| 内容概述 | 省政府关于无锡市所辖各区(市)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| ||||
(苏政复〔2026〕17号)
无锡市人民政府:
你市关于所辖各区(市)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请示(锡政呈〔2026〕6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你市所辖各区(市)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,锡山区、惠山区、滨湖区、推荐网赌十大排行榜、新吴区、江阴市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,执行标准均为70000元/亩;宜兴市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,执行标准为61000元/亩。征收集体建设用地、集体未利用地以及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,按照《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》(苏政规〔2025〕5号)要求确定。你市要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的标准,各项标准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。
二、你市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,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,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;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,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,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、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
2026年4月16日






